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备考讲义
(3)强制确定法。是以功能重要程度作为选择价值工程对象的一种分析方法。具体做法是:先求出分析对象的成本系数、功能系数,然后得出价值系数,以揭示出分析对象的功能与成本之间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价值低的则被选为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这种方法在功能评价和方案评价中也有应用。
强制确定法从功能和成本两方面综合考虑,比较适用、简便,不仅能明确揭示出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而且具有数量概念。但这种方法是人为打分,不能准确反映功能差距的大小,只适用于部件间功能差别不太大且比较均匀的对象,而且一次分析的部件数目也不能太多,以不超过10个为宜。
(4)百分比分析法。这是一种通过分析某种费用或资源对企业的某个技术经济指标的影响程度的大小(百分比),来选择价值工程对象的方法。
(5)价值指数法。这是通过比较各个对象(或零部件)之间的功能水平位次和成本位次,寻找价值较低对象(零部件),并将其作为价值工程研究对象的一种方法。
1.功能分类
根据功能的不同特性,可将功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功能的重要程度分类。产品的功能一般可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两类。基本功能就是要达到这种产品的目的所必不可少的功能,是产品的主要功能,如果不具备这种功能,这种产品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2)按功能的性质分类。产品的功能可分为使用功能和美学功能。使用功能是从功能的内涵反映其使用属性,是一种动态功能。美学功能是从产品的外观反映功能的艺术属性,是一种静态的外观功能。
(3)按用户的需求分类。功能可分为必要功能和不必要功能。必要功能是指用户所要求的功能以及与实现用户所需求功能有关的功能,价值工程中的功能,一般是指必要功能。使用功能、美学功能、基本功能、辅助功能等均为必要功能;不必要功能是不符合用户要求的功能,又包括三类:一是多余功能,二是重复功能,三是过剩功能。
(4)按功能的量化标准分类。产品的功能可分为过剩功能与不足功能。这是相对于功能的标准而言,从定量角度对功能采用的分类。过剩功能是指某些功能虽属必要,但满足需要有余,在数量上超过了用户要求或标准功能水平。不足功能是相对于过剩功能而言的,表现为产品整体功能或零部件功能水平在数量上低于标准功能水平,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要。
2.功能定义
任何产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即功能。功能定义就是以简洁的语言对产品的功能加以描述。功能定义的过程就是解剖分析的过程,如图4.3.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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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整理
(1)功能整理的目的。功能整理是用系统的观点将已经定义了的功能加以系统化,找出各局部功能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用图表形式表达,以明确产品的功能系统,从而为功能评价和方案构思提供依据。
(2)功能整理的一般程序。功能整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功能系统图。因此,功能整理的过程也就是绘制功能系统图的过程,其工作程序如下:
①编制功能卡片。把功能定义写在卡片上,每条写一张卡片,这样便于排列、调整和修改。
②选出最基本的功能。从基本功能中挑选出一个最基本的功能,也就是最上位的功能(产品的目的),排列在左边。其他卡片按功能的性质,以树状结构的形式向右排列,并分别列出上位功能和下位功能。
③明确各功能之间的关系。逐个研究功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找出功能之间的上下位关系。
④对功能定义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取消。
⑤按上下位关系,将经过调整、修改和补充的功能,排列成功能系统图。
功能系统图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将定义的功能连接起来,从单个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而形成的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其一般形式如图4.3.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