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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季内蒙古兴安盟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1-12-06 | 来源:转载
2021秋季内蒙古兴安盟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兴安盟秋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于12月4日举行。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次测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讲课,时限10分钟。除蒙语文、英语、日语、德语学科外,其余学科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予评分。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兴安盟教育局、“兴安盟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和2021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公告。

  二、面试内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按所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从高一年级上学期现行教材中任选一课作为讲课内容;现行教材不区分年级的,按所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从现行教材中任选一课作为讲课内容。所选课程与所申请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成绩无效。讲课教材和参考书由考生自行准备。考生需提前自己选定讲课内容,并备好课。最终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安盟教育局公布。

  三、体检事宜:受疫情影响,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已停止体检业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可就近就便在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阿尔山市人民医院、阿尔山市蒙中医院、科右前旗人民医院、科右中旗人民医院、科右中旗蒙医医院、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突泉县中医院等医院进行体检。

  四、其他事宜:现场认定、缴费等事宜不变。

  教师资格认定期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联系电话:

  兴安盟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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