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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如何开外境证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3-03-24 | 来源:转载

施工企业如何开外境证

答: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持以下资料、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1.税务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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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外出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

第二,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础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核销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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