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 “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毕业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三章 附则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高中起点专科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社会从业人员,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到新华博达教育中心报名。
2、专科升本科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及以上)的社会从业人员,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到新华博达教育中心报名。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应登陆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专科毕业证并打印“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请专科毕业学校所在地省(市)教育厅(局)出具“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交学习中心备案。
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3、报名时间及地点:
在线咨询
4、报名流程及收费标准:
1、申报人填写《招生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二寸蓝底照片、学历证复印件(电子版)
2、申报人须将有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将汇款底联传真至北京新华博达教育中心,早报名,早被录取。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学生学费标准在新华博达教育中心统一交费。(考生可以分期办理费用)
高起专:报名、提交资料之前收费:5800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收费:8000元;
专升本:报名、提交资料之前收费:7800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收费:9000元;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修业年限 |
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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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与管理 |
高起专 |
专升本 |
安全工程 |
石油工程技术 |
2.5年 |
2.5年 |
财务管理 |
应用化工技术 |
地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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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储运技术 |
海洋油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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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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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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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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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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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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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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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