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北京地区为参考)报名条件非全国统一,具体请参考当地报名简章内容。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1.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1.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对于**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可视为经济师资格**。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考试时间】
每年11月的**个周末。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设在每年11月,分在两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11月2日 | 上午 | 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实务(高级)(北京地区) |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题型、题量、分值、考试长度一览表 | 考试科目 | 题型、题量(分值) | 考试长度 | |||||||||
客观 | 主观 | 合计 | ||||||||||
单选 | 多选 | 案例 | 计算 | 案例 | 简答 | |||||||
经济 | 经济基础(初、中级) | 70(70) | 35(70) | 105(140) | 2.5小时 |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60(60) | 20(40) | 20(40) | 100(140) | 2.5小时 |
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含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报名时到指定地点订购。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成绩管理】
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展开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考试.
【注册管理办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该**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