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华网考试首页 > 会计实操考试> 会计实操考试资讯 > 全国> 税票知识 > 正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是什么?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1-12-16 | 来源:转载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具体包括:

初级会计28个会计分录+50个必背法条+高频考点等,免费领取中>>>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0年1月1日开始,对于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及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当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销货方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除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以外,都可以开具相应专票.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