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找课程 找学校 教育新闻 培训问答

诺达名师

18898361497 预约试听 在线客服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编辑:andy 提问时间:2019-03-14 分类:
最佳答案

诺达名师

【诺达名师合作流程】【诺达名师介绍】诺达名师是一个专门提供企业内训服务的网站,汇集了全国各大企业内训机构新的内训课程及企业内...

机构主页 在线咨询
其他答案

一苇以航

2019-03-14


生育保险参保时间未满 1 年,则不符合办理条件。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 16 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 1 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社保系统登记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产检、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申请试听名额

已有10254人申请免费试听

01电话咨询 | 18898361497

QQ:2223927497
加盟合作:0755-83654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