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并发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品市场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我局与国家人事部在总结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并颁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1.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从哪年开始实施? 1994年3月15日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2.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于问题的决定》第43条:“要制定各种职业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
食药监人函[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0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规定:“考试内容以本大纲为准。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的修改后的或新颁布施行的药事管理法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把对药品质量负责与对用药者的药品服务质量负责作比较的话,执业药师的职责应当表述为保证药品的服务质量更为准确,对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作用更大。根据“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较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
执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从广义上讲都是人才评价,执业资格制度是职称工作的发展和延伸、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执业资格是从岗位人手确定的评价标准,是一个层次的评价,不搞多层次评价。职称是按照工资结构层次进行的多层评价,如药师是按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准入控制,促进药品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药管理局: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我局重新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又是一年备考时,为了更好的备考2016公卫执业医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总结了部分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经验,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备考过程中,对于错题的整理,对记住知识点,查漏补缺是很有必要的。离考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时,终于过完一遍教材了,等到第二遍的时候,很多考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