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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季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公告

来源:转载
时间:2021-10-26

2021秋季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网上申报已经开始了,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1日—10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株洲市石峰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址:http://www.shifeng.gov.cn/c4616/20210525/i1708079.html


现将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公告如下:

秋季批次为:11月4日-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非株洲本地户籍和居住证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报名号、姓名。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7、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就读学校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网报系统校验不通过和无法校验的材料均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查验,并交复印件。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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