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有90%以上的0--3岁婴幼儿在家中由他们的父母照料成长,家长对子女的成长格外的关注。年轻的爸爸妈妈们当他们面对发出第一声啼哭的孩子,正是他们学习做父母的开始。他们希望得到成熟的、科学的、系统
初级育婴师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育婴师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服务对象的区别
月嫂:为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提供照护的家庭服务人员
产褥期妈妈:产后6周之内的产妇
新生儿期:自出生后脐带结扎起至生后28天止
母婴保健师:为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提供照护及保健服务的家庭服务人员
哺乳期: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从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婴儿: 出生后到满一周岁之前为婴儿期,此期小儿称为婴儿
育婴师: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般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总而言之是:月嫂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母婴保健师服务对象主要是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育婴师服务对象主要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作为培养婴幼儿师资的国家教育机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培养过一名0—3岁阶段的专业育婴人才,虽然这是教育新形势导致的漏洞,但是这个阶段人才空白的出现终究是个遗憾。培训处董凤霞主任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对0—3岁专业育婴人员的需求非常大,由于没有这方面的“正规”人才,在社区或一些育婴公司出现了所谓0—3岁的育婴人员,但实际上她们大多数只能算是“月嫂”,因为她们几乎没有经过系统的育婴培训,也不具备这种职业资格。在她们的服务中就难免出现问题,因此家长对这个阶段育婴师的投诉意见也最多。国家在2003年初推出了育婴员的职业标准,这就要求从事育婴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课程标题 | 阶段名称 | 阶段内容 |
基础知识 | 婴儿生理发育特点 |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
婴儿心理发展特点 | 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 | |
婴儿营养 | 热能、营养素的基本知识、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 | |
婴儿教育 | 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 |
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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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照料 | 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 新生儿游泳、预防接种、生长监测、常见疾病护理、预防铅中毒、意外伤害处理 | |
教育方面 | 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情商和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培训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