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

您当前的位置:中华网考试首页>教育问答>会计>会计实操>正文

2016年下半年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16-08-18

       2016年下半年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