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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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分类:执业医师 | 更新时间:2018-01-31

  需要向当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地点变更:

  1、承诺书;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审核表中应有原执业注册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的签字盖章)一式2份;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4、拟执业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1份;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9、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变更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10、原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1份。

  11、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12、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业范围变更:

  1、承诺书1份;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审核表中应有原执业注册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的签字盖章(附件2);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它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

  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专业进修(2年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或进修结业证书1份(进修时间需满2年,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

  6、如变更执业范围为医疗美容专业的,应出具有关证明,具体内容按《医疗美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注:已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可以不提供(2)、(3)两项材料)

  (4)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办理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变更所需的所有材料需加盖拟执业医疗机构公章。

  军队医师变更注册

  2011年1月1日后转业、复员、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人员,军队已予以换发新的《医师资格证书》(旧版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已自2011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该证书军地通用,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再为上述人员换发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1、承诺书1份(附件1);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注册单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拟执业单位应签字盖章)一式2份(附件2);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4、拟执业机构出具的医师聘用证明1份(附件3);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1份;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9、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健康检查表(附件4);

  10、原军队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