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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7年司法考试可以带哪些物品进入考场?

分类:司法 | 更新时间:2017-09-13

  据“新疆司法厅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可知,自治区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转笔刀,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参考时,除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将手机、手表、包等个人物品带入考场。

  2.自治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仪、人像识别比对系统,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