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班级
重学
从零开始,无忧备考
适合 基础薄弱、自制力较好,需要课程辅助学习,全面巩固考点和重难点的学员
课程 备考指导班 精讲班 习题班 考点专项班 智能题库
资料 章节练习 智能题库
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在七年时间里,网校经历了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拥有工程、外语、财会、经贸、医疗卫生、学历、国家职业资格等七大类近百个考试项目的网络辅导课程,每年上传课程万余小... 学校首页
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由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最少要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否则就无关系而言。
1.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2.就公民而言,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资格。未达到成人年龄的人和精神病患者都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他们的权利请求和义务承担要由其监护人来代为行使或承担。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1.物,即可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的一切物质财富。
2.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发现权和合理化建议等科技成果权。
3.行为或劳务,如选举中的选民选举活动、客运中的运送旅客的行为、雇用合同中雇工的劳动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