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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注意: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知识点)
(一)原因不同
无效合同是非法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仅在于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还在于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虽然也具有违法性,但主要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环球网校二建考试工程法规可撤销合同相关考点)
当合同同时具有无效事由和撤销事由时,该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否则就是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