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2016.06.24

港澳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相关链接:

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 
环球网校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培训 
医学教育网 

免费试学

免费试学

您的位置: 网校排名 > 环球网校 > 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