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测试考前评估
最新教材 历年真题
特定时间与你相约交流、互动你来定
手机、pad随时学不限次数、设备
建设工程教育网是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老师:齐锡晶、丰景春、王竹梅、张福生、刘永强等诸位老师共同执教,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学校首页
房地产经营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考点、重点、掌握)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