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视频课程

选择您要关注的老师

TEACHER

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老师
高志谦老师 去听
郭建华老师
郭建华老师 去听

中级经济法

侯永斌
侯永斌老师 去听
张倩
张倩老师 去听

财务管理

达江
达江老师 去听
李斌
李斌老师 去听

高志谦老师试听课程

存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时长:22分钟

无形资产的定义、特征、内容时长:50分钟

马上去听一听

高志谦参与以下课程教学

COURSE
高效实验班 ¥680/1科/1考期
畅学旗舰班 ¥800/1科/1考期

高志谦参与的直播

LIVE BROADCAST
过了直播可回看

无纸化模拟系统

模拟真实考试 拒绝临场失常
  • 01 打草稿
    不方便
  • 02 计算器
    不习惯
  • 03 答题流程
    不清楚
  • 04 机考环境
    不适应
  • 05 考试题目
    太难
  • 06 时间掌握
    不好

备注:手机上也可以机考哟,手机APP购课还能再减50元

正保会计网校是国内知名的会计远程教育网站,网校汇聚业内好的师资力量在线授课,提供会计从业,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考试辅导,学员自交费之日起,可根据个人喜好,随意选听... 学校首页

班级推荐

免费试学

资料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作了如下规定: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2、财产清偿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群里很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交回营业执照。

您的位置: 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