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从业考试培训

选择您要关注的老师

TEACHER

初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老师
高志谦老师 去听
冯雅竹老师
冯雅竹老师 去听

经济法基础

侯永斌
侯永斌老师 去听
杨军
杨军老师 去听

高志谦老师试听课程

流动资产客观题(一)时长:43分钟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原则时长:55分钟

马上去听一听

高志谦参与以下课程教学

COURSE
超值精品班 ¥480/2科/1考期
畅学旗舰班 ¥1080/2科/1考期

高志谦参与的直播

LIVE BROADCAST
过了直播可回看

无纸化模拟系统

模拟真实考试 拒绝临场失常
  • 01 打草稿
    不方便
  • 02 计算器
    不习惯
  • 03 答题流程
    不清楚
  • 04 机考环境
    不适应
  • 05 考试题目
    太难
  • 06 时间掌握
    不好

备注:手机上也可以机考哟,手机APP购课还能再减50元

正保会计网校是国内知名的会计远程教育网站,网校汇聚业内好的师资力量在线授课,提供会计从业,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考试辅导,学员自交费之日起,可根据个人喜好,随意选听... 学校首页

班级推荐

免费试学

资料阅读

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3.因“欺诈、偷盗、胁迫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的取得

(1)A签发一张票据给B,B将票据赠与C,C为无偿取得票据。无偿取得票据的情形有三种:税收、继承和赠与。C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前手。此时,C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关键要看B,B享有票据权利,C才享有。

(2)A签发一张票据给B,假设C从B手中盗取了该票据。由于C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此后C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D,假设D知道票据是偷来的,此时D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是如果D不知情且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也是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如果D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此时D就是善意取得票据。

【例题·单选题】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处窃取该票据,陈某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

A.王某

B.胡某

C.陈某

D.黄某

【正确答案】A

您的位置: 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