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14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 |
客观题 |
|
11月15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7个专业) |
主客观题 |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7个专业类别。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2.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新旧报考条件的过渡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0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详见附件2),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64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13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需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1.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查看全部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2.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
3.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学历(学位)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中专学历 |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2 |
大学专科学历 |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 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各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各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各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各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3 |
大学本科学历 |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4 |
第二学士学位 |
|
5 |
硕士学位 |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6 |
博士学位 |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2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执业行业 |
1 |
煤矿安全 |
煤炭行业 |
2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
4 |
金属冶炼安全 |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设工程各行业 |
6 |
道路运输安全 |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广州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 |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
0754-88329783 |
佛山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
韶关 |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
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
0751-8607083 |
河源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 |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308330 |
惠州 |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
0660-3393252 |
东莞 |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
0769-22203889 |
中山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185 |
江门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
0750-3873700 |
阳江 |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
0662-3165253 |
湛江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
0763-3386285 |
潮州 |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731 0766-8818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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