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初级会计师培训班怎么样 > 初级会计实务网课哪个老师教的比较好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实务网课哪个老师教的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oo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初级会计实务网课哪个老师教的比较好?推荐高志谦老师,高志谦老师讲课真的是太棒了,老后悔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以往学会计都是处在一个昏昏欲睡的状态,现在学习起来快乐多了,以至于大家有时候都纳闷我是在学习还是在玩!

【网校推荐】正保会计网校是权威专业的会计门户网站,正保教育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会计培训著名品牌!正保会计网校常年从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会,经济师等各类网上培训,教学实力雄厚,培训效果卓越。去注册听课>>

高志谦:去试听老师课程>>

【老师简介】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中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辅导工作,“梦想成真”辅导丛书初级会计职称《初级考前一搏》(救命稻草)、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应试指南》《中级会计实务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及《中级会计实务》(救命稻草)主编...

【授课风格】讲解课程引入案例,生动形象凝练知识点,习题分析简洁明了,擅于利用段子,让你在大笑中学到知识,在“高氏语言”中领悟会计的“那点事儿”,重点难点在笑谈中掌握,实在是妙!

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生效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仲裁协议的无效

(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隐瞒仲裁协议提起诉讼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

(1)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5、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上一篇:初级会计实务网课老师推荐

下一篇:高志谦讲初级课件怎么样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