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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哪个老师好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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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法基础哪个老师好?

答:可以去正保会计网校看看,他们的老师讲的都还不错的。在此推荐两位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侯永斌老师

叶青经济法基础

会计考试资深辅导专家,多年从事会计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
侯永斌老师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考点把握准确,尤其善于将复杂的问题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化。

侯永斌老师深厚的会计、经济、法律理论功底和娴熟幽默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叶青老师

叶青经济法基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硕士,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叶青老师授课思路清晰、通俗易懂,化繁为简让人如沐春风。
学员眼中的叶老师美丽与优雅并重,讲课极具大师风范,感染力强;她的知识和智慧让每个学生信服,她的细腻与关爱让每位学员为之折服。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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