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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哪个老师讲的好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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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法基础哪个老师讲的好?

答:侯永斌和杨军老师都不错,特别是侯永斌老师竟然能把那么枯燥的经济法基础讲得如此生动有趣,如果没有侯老师,经济法基础这科我自己根本看不下去,更别说记忆了,是他让我在听故事的同时不知不觉就把理论记住了。

侯永斌正保会计网校

主讲:经济法基础

人数:830人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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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正保会计网校

主讲:经济法基础

人数:655人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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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斌老师
会计考试资深辅导专家,多年从事会计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
侯永斌老师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考点把握准确,尤其善于将复杂的问题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化。
侯永斌老师深厚的会计、经济、法律理论功底和娴熟幽默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1)“原告就被告”原则

除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就被告”原则

下列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在地球);

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不在中国);

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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