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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公布

分类:高考 | 更新时间:2021-11-01 | 来源:转载

高考频道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黑龙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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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键环节,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本着为考生服务为宗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2022年高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2.强化协调配合。各级招考机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按照黑教规〔2019〕10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9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9〕427号)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

3.严肃报考纪律。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学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以及申请享受照顾录取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合格名单,分别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和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结束后,县(市、区)招考机构将最终名单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照顾政策申请”和“特殊考生来源上报”功能上报至市级招考机构,市级招考机构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上报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集中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5.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国家注册,不得更改。要向考生强调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的重要性。考生不得跨科类、跨地域重复报名。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6.加强疫情防控。各级招考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管控,做好预案。要合理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对社会和返籍报考的考生要合理安排电话预约,在确认现场尽量设置等候区、安排专人引导等形式,要保持安全距离,确保现场确认人员有序分散,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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