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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复习:土地的定义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中大网校 发布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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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定义

(一)土地的基本定义(掌握)

土地是地球表层的特定地域,有固定的位置和一定的水平、垂直范围;土地是由相互作用的各种自然地理要素构成的综合体,并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兼有自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土地的特性是随着时间发展变化的。

目前,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分析,比较公认的土地定义是: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土地是综合体。组成土地各要素,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组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要素的综合作用,而不取决于任何一个单独的要素。因此,评价土地时要综合考虑各要素的特性及其相互作用,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果。

2、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是自然的产物,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人类活动可以引起土地有关组成要素的性质变化,从而影响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的变化。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间客体。它具有立体的垂直剖面,在纵向范围上,它包括地表、地面,也包括较深的地下,它向上、向下的范围是现今人们利用土地的技术所能达到的范围。

4、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海洋和陆地是地球表面的两大组成部分,有着明显区别的自然地理特征。陆地是突出于海洋面上的部分,包括内陆水域、海洋滩涂。将土地限定在陆地范围,符合人们的一般认识和劳动习惯。

5、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人类活动影响土地性质和用途,这种新的性质和用途,与人类的活动成果密不可分,没有这些成果,土地就不具有这些用途。从这―意义上讲,这些人类的活动结果也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其他学科对土地的定义(了解)

土地是土地科学体系研究的物质实体,土地是土地科学中最重要的基本概念。因此,研究土地科学问题,首先应该对土地的概念做一个大致的了解,明确土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土地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一切生产生活赖以存在的根基。就是对于这样一个最基础的概念,看似简单普通,但要给土地一个准确定义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充分讨论土地的内涵、属性及特征并揭示其本质,有助于土地科学学科体系韵建设。不同的专家学者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土地进行了界定,以下是主要的几种观点:

1.自然观点

主要指土地作为地球的特定组成部分,究竟哪些部分,哪些因素属于土地的范围,以下四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土地即土壤,亦即地球陆地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2)土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水面。

(3)土地即陆地及其水面,亦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其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陆地水面。

(4)土地即地球表面,亦即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内。

地的基本功能,例如一棵植物的生长,不能说完全是土壤的功劳,岩层的保护、地下水的供给都是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因此地球的深层部分也不能排除在土地的概念之外。第四种观点则失之过宽。地球的海洋部分不具有土地的一系列功能,因此不应该包括在土地范围之内。

第三种观点相对确切。马克思曾经说过:"只要水流等等有一个所有者,是土地的附属物,我们也把它作为土地来理解"①。广义的土地应该包括陆地中的水面。

2.经济学观点

根据马克思的说法,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作为一切活动的一般空间基础,在农业中是主要的生产资料。

3.法学观点

中国台湾土地法第一条解释土地的意义,"本法所称土地,谓水、陆及天然富源".肯特从法律概念上对土地的定义是:"土地不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着于土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自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木,或者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无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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