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监理企业与注册监理工程师
第一节 工程监理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机构。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1.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级别
分为甲级、乙级;
专业资质 14个工程类别
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事务所资质标准。事务所资质标准如下: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 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2.业务范围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与审批
(三)工程监理企业监督管理
二、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公司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但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公司组织机构
⑴股东会;⑵董事会;⑶经理;⑷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