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定义
2.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基本要求
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4.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5.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6.有关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定义
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紫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见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