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蓝线内用地控制
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风景名胜区要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把保护放在首位。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把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好。其中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是管理。因此:
1、要认真编制风景名胜保护规划,根据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利用的限度及旅游发展的容量,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则应当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协调。
2、加强管理,认真实施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活动,要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