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那位老师讲案例讲得好,消防工程师培训视频选环球,智能教学体系 教材精炼 定制习题 规范讲解 题库集训!消防工程师培训视频 随报随学,讲师24小时在线答疑!
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根据近三年考试情况,预计今年自喷系统或有一道预作用相关的考题。
那么,预作用灭火系统除应满足自动灭火系统的一般性要求外,还应注意下列考点:
一、系统的设置场所
1.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
2)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
3)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2.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二、系统的基本要求
1. 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预作用系统可串联接入同一建筑物内的湿式系统,并应与其配水干管连接。
2. 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三、系统的设计要求
1. 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
2)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
3)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