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检查项目
(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2)《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一般项目: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3)《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4)《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检查评定项目: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7.脚手架搭设安全控制要点
(1)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2)纵向水平杆设置: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应小于3跨,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
(3)主节点处设置: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4)扫地杆设置: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宜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的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5)立杆设置: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连墙件设置:高度24m及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钢筋与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只有钢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剪刀撑设置: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的拆除控制要点
(1)拆除顺序: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要求: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9.脚手架的检查验收阶段(3前5后)
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每搭设完6~8m高度后;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达到设计高度后或遇有6级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投入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