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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混凝土工程量
1.现浇混凝土
2.预制混凝土
(1)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不扣除内含的钢筋、铁件及小于等于300mm见方的孔洞。
(2)混凝土与钢杆组合构件,混凝土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钢构件按吨计。
3.构筑物混凝土
(2)水塔:①筒身与槽底分界的,以圈梁底为界;②筒式搭身的附属构件体积并入塔身,柱式塔身的柱、梁合并计;③塔顶、槽底合并计。
(3)贮水池:不分类型均按池底、池壁分别计。
三、砌筑工程
(一)掌握砌筑工程量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量方法
1.一般规定
(1)基础与墙身的界限,包括以下几点。
①同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或地下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下为基础上为墙身。
②不同材料时,材料界线在室内设计地面±30cm以内时,以材料分界;材料界线在室内设计地面±30cm以上时,仍以室内地坪为界。
③砖、石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2)砖墙厚度取值。计算砖砌体积时,墙厚度按表4.2.5取值。采用非标准砖的砌体厚度按设计厚度计。
2.砌基础工程量
(1)基础砌筑工程量按体积以立方米计。
①基础长:外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计,内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
②断面积:可按设计图计,亦可查大放脚增积表。
(2)扣除情况如下:
①嵌入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柱、梁的体积;
②大放脚在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
③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