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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税收政策?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1-05-19 | 来源:转载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税收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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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4、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本工本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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