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华网考试首页 > 会计实操考试> 会计实操考试资讯 > 全国> 税票知识 > 正文

给分公司开的发票总公司能不能用?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1-09-28 | 来源:转载

给分公司开的发票总公司能不能用?

不可以,税务为认证你们虚开发票.到时候总公司分公司都要被查

初级会计28个会计分录+50个必背法条+高频考点等,免费领取中>>>

分公司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如果分公司业务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你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你们就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2、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他只能给你开具普通发票,而且总公司不能抵扣;你也只能给他开具普通发票,在他那里不存在着抵扣问题.

3、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代开增值税税率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觉得麻烦,也可以由总公司统一寄出发票.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