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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的车辆需要交车船使用税吗?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2-01-27 | 来源:转载

租用的车辆需要交车船使用税吗?

公司与车主签订车辆租用协议,车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车主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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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出租车辆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车辆租赁,属于营改增范围,按3%缴纳增值税,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每次销售额300-500元.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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