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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口小汽车能抵扣进项税吗?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2-03-14 | 来源:转载

企业进口小汽车能抵扣进项税吗?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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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勾选认证通过的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

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强调,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购入的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且这里也强调"自用",如果购入汽车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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