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运作的项目,一到招投标环节,就很容易被竞争对手翻盘?为什么招标书的需求我们都能够满足,而且是最低价,但却无法中标?为什么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技术明显不满足招标书,但是最后却中标了?为什么评标专家做出明显不利于我们的评审结果时,我们还无法投诉?...如果企业正在为这些问题苦恼,都应该学习本课程。许多企业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够熟悉,更无法理解政府采购评审环节这个神秘的黑匣子,因此,数次载倒在终点前的最后一根栏杆。本课程帮助大家解开这个黑匣子,铺平企业大项目销售拿单的最后一公里道路。
1.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基本概念及操作流程
2.掌握编制投标文件的技巧
3.提升营销人员将自身在政府采购项目运作中建立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体现在招投标环节中的能力与水平。
第一讲:招投标基础知识
一、招标法律体系
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第二讲:我国目前招投标形势
一、招投标发展现状
1. 不降低采购成本
2. 不优化采购流程
3. 不提高采购效率
二、目前招投标市场特点
1. 假-评标流程假、业绩造假、资质造假
2. 乱-规则流程乱、围标串标盛行、抽签摸彩当道
3. 低-采购效率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行业门槛低
三、未来改革方向
1. 招标人的市场主体地位回归
2. 回归采购的本质属性
3. 电子化改革
4. 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三讲:政府采购类体系与工程建设类体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四大不同设置
1. 采购主体不同
2. 资金来源不同
3. 监管机构不同
4. 操作模式不同
二、两法的交叉点与适用
1. 政采工程建设项目
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第四讲:《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研讨式解读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
六、中标和合同
七、法律责任
八、附则
(1)公开透明原则。
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上缴的收入,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公众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创造条件。公开透明要求政府采购的各类信息必须公开,凡是涉及采购的法规、规章、政策、方式、程序、采购标准、开标活动、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和司法处理决定等,都要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供应商公开,绝对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2)公平竞争原则。
在采购方式上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同时,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中引入竞争机制,规定参加谈判或被询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严格禁止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地区、行业政府采购市场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行为等。
(3)公正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邀请招标是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 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邀请;严格按照采购标准和采购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谈判小组、询价采购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人数等提出了要求;赋予供应商质疑、投诉、行政诉讼的权力,并在总则中规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利害关系人的回避制度。
(4)诚信原则。
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究信誉,兑现承诺,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有欺骗、串通、隐瞒等行为,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需要依法保存的采购文件,不得规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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