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师(二级、三级)
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调整后的申报条件[1]
(一)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四)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考试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具体安排是:2014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2014年5月18日
下半年:2014年11月23日
上海:2014年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