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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以人为本,一切从MPA研究生的需求出发,因人施教、因需施教;培养过程中始终贯穿“经济”与“管理”两大主线,围绕着MPA研究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而展开,力求将课堂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较好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以人为本,一切从MPA研究生的需求出发,因人施教、因需施教;培养过程中始终贯穿“经济”与“管理”两大主线,围绕着MPA研究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而展开,力求将课堂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较好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着眼中国国情和同济大学实际,努力学习国外先进的公共管理理论,借鉴国际成熟一流的MPA办学模式与经验,创建有同济色彩的MPA培养体系。
同济大学MPA项目的发展方向:面向各级城市与地方政府,以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为重点,强调当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和运用;拓展与国内外重点院校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成为以城市事务与公共政策为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办学院校之一。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与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上均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MPA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向:
城市发展与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估、公共经济与社会保障、
社区发展与管理、教育与卫生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科技政策与管理;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设置:
1、核心课及必修课: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经济学、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电子政务、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
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城市发展与管理;
2、特色选修课:
公共项目投融资分析、区域发展与规划、城市化与城市经营、民营化与社会发展、
中国公共政策研究、城市房地产政策理论与实务、项目管理与评估、地方政府治理与政策过程、
城市营销、现代管理理念与领导艺术、管理沟通、现代社区管理、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研究、
资本市场与投资、政府审计、行政伦理与组织文化、中国金融市场、城市危机管理、自我管理。
四、联考
考生首先参加MPA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同济大学组织的复试。
联考科目:英语二、德语、日语任选一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中英语二、日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联考中心统一命题,联考大纲由教育部联考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德语由我校自行命题,试卷与我校招收全国统考研究生的德语科目相同,联考范围为《新编大学德语》(一至四册,朱建华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综合知识、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复试重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倾向的考核,全面、准确地考核考生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我校MPA复试的联考形式和内容由有关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未**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录取。调剂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后,按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办理寄转报考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收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六、学习方式: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MPA学制2年,课程学习1年半,学习年限**多不超过5年。
七、学位授予: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联考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授予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咨询电话:021- 64320836
咨询网址:教育联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