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华网考试首页 > 社会工作者考试> 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 > 宁夏 > 正文

2020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分类:社会工作者 | 更新时间:2020-08-05 | 来源:中华网考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0〕246号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10月31日

下午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1月1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报名事项

  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或网上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23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工作日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承诺。考生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考生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在线自动审核。考试原则上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必须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审核: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检验的报考人员。

  (5)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2、5555753)。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0953)2033664。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0955)7063920。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0954)2662806。

  (三)网上缴费。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25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0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23: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报名后向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五)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生请于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每日早晚两次进行健康登记,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4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