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环球网校 > 环球网校资讯 >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质量学习金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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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1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daluobo
【学员问题】
什么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解答】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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