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环球网校 > 环球网校资讯 >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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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3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daluobo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以下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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