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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房地产》备考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

发布时间:2016-08-18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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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建议考生提前备考,网校小编特整理了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备考的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

房地产征收作为一种被法律许可的以取得他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为目的的强制性行为,有以下几项严格法定的限制条件:①征收只能是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一定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征收;②征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③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价值对被征收人的损失予以公平补偿。

《土地管理法》和《房屋征收条例》分别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原则、程序及补偿等做了明确规定,一些地方也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在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中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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