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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基本知识:税收的职能

发布时间:2017-07-03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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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济师考试备考都已经开始了,网校小编特整理了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梳理,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祝您学习愉快!

税收的职能

受税收本质的决定,税收作为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其分配结果形成国家财政收人,其分配过程对经济具有调控和监督作用,由此形成税收的三项基本职能:财政职能、经济职能、监督职能。

(一)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亦称收人职能,是指税收通过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人的分配再分配,为国家取得财政收人的功能。

(二)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亦称调节职能,是指通过税收分配,对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资源配置、国民经济的地区分配格局、产业结构、社会财富分配和居民消费结构等进行调节的功能。

(三)监督职能

税收的监督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分配活动遍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税收的变动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波动状况,可通过这些信息的反馈监督经济的运行,实施宏观调控;二是可以通过税收征管过程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使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遵守国家的经济政策。这样看来,税收的监督职能既涉及宏观层次,也涉及微观层次,对整个国民经济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所有制的各类经济活动都能产生作用,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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