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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卫助理医师试用证明提交期限

发布时间:2016-03-0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人:fei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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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提问:报考公卫助理医师的试用证明提交期限有要求吗?

医学教育网回复: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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