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医学教育网 > 医学教育网资讯 > 什么情况不准许公卫执业医师证书注册

执业医师网络课程
医学教育网

什么情况不准许公卫执业医师证书注册

发布时间:2016-03-1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人:feimao

购课立享8.5折 折上还可用券

学员提问:请问什么情况不能进行公卫执业医师证书注册?

医学教育网老师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击进入:执业医师培训

上一篇: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试用证明第二年是否有效

下一篇:报考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与档案的关联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