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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特殊业务

发布时间:2016-04-1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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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业务

以下特殊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

2、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其它单位和个人除外)。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增值税)。

4、纳税人单独提供的林木管护劳务(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5、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

6、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向企业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自2004年7月1日起,不属于平销返利,也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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