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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范围

发布时间:2016-04-2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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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注意】

(1)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如果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已经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建筑物。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企业董事会作出了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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