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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劵从业《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开放式基金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0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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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代办登记业务的机构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开办下列业务: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

(3)确认基金交易;

(4)代理发放红利;

(5)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6)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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