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成本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成本

发布时间:2016-05-1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feimao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提示】

(1)发出存货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

(2)期初存货 本期购货=本期销货 期末存货。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提示】先进先出法下,当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如果存货的市价呈上升趋势则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存货价值。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 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 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提示】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编辑推荐:

注册会计师培训https://kaoshi.china.com/cpa/wangxiao/

注会培训https://kaoshi.china.com/cpa/wangxiao/

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哪个好https://www.thea.cn/wx1160/

上一篇: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下一篇: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租赁的分类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