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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关于内部控制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fei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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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审计知识点

知识点:内部控制

(一)职责分离

1.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由不同职员记录;

2.由不记录账簿的职员定期调节总账和明细账,构成交互牵制;

3.经手货币资金的职员不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记账;

4.赊销批准职能与销售执行职能分离;

5.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6.订立销售合同前,谈判人员至少两人,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

7.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8.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货现款;

9.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二)授权审批

赊销须经审批;发货须经审批;销售价格须经审批;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对超过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交易,集体决策(不能一人批准)。

(三)控制销售单

企业收到客户订购单后,应立即编制一份预先编号、一式多联的销售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审批发货、记录发货数量以及向客户开具账单和销售发票等。只要定期清点销售单和销售发票,漏开账单的情形几乎就不太会发生。凭证编号的作用通过定期清点编号来实现。如果不清点凭证的编号,预先编号就会失去其控制意义。

(四)寄送对账单

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独立)人员按月向客户寄发对账单,能促使客户在发现应付账款余额不正确后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五)内部核查

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独立人员核查销售交易的处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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